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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3-23 阅读:67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04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启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终止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7日 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7日

至2023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 -4: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4月3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娟

2、联系电话:0769-27282088-889

3、联系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

4、邮箱:dms@greenway-battery.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终止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鉴于董事曾国强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8)。

(四)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5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五)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5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六)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说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对公司累计营业收入(X)和累计净利润(Y)进行考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累计营业收入”第一个归属期考核2022年营业收入,第二个归属期考核2022年度与2023年营业收入之和,第三个归属期考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营业收入之和,第四个归属期考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与2025年营业收入之和。

2、上述“累计净利润”第一个归属期考核2022年净利润,第二个归属期考核2022年度与2023年净利润之和,第三个归属期考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净利润之和,第四个归属期考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净利润之和。

3、本激励计划中的“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发布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经初步核算,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23.01亿元,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3亿元,公司未达成第一个归属期的考核,其原因主要系受欧洲地缘政治动荡、欧元贬值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出口的欧洲市场承压,消费需求下降。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市场环境变化较公司推出本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同时考虑到后续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均为累计计算,第一个归属期目标的未达成将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三、四个归属期的考核达成增大难度。结合当前情况,公司达成预期经营情况与本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

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现有的薪酬体系、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等一系列路径调动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继续研究推出其他有效的激励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此外,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承诺

依据相关监管法规,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通过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终止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终止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终止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03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暨

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曾国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曾国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经理职务。曾国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补选的董事就任前,曾国强先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曾国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及日常经营,其总经理职务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职务的辞职申请则自新任董事就任后生效。曾国强先生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国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珠海乔戈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1.25万股股份。曾国强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管理其所持股票。

曾国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曾国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叶国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补选叶国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志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叶国华先生,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工业装备与控制工程硕士学位,波士顿大学航空与机械硕士学位。曾就职于Boston-Power,XALT Energy,Forsee Power,以及Fiat Chrysler等企业,担任技术总监,研发负责人,总工程师等岗位。2020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CT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国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志平先生,男,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中南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并于长江商学院取得EMBA学位。1998年6月至2000年6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2000年6月至2001年9月,任株洲联合科技电源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1年9月至2002年9月,任台湾量威电池有限公司达威高科技厂厂长;2002年9月至2004年11月,任深圳市耐力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16年7月,任深圳市博力威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进成(深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任骑士换电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东莞博力威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7.5万股,间接持有公司2,542.5万股。张志平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控股股东深圳昆仑鼎天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刘聪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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